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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海关总署关于换发文物出境鉴定九四年版火漆印的通知

一九九四年八月三十日

  鉴于现在全国各文物出境鉴定机构使用的七七年版火漆印章已严重磨损,现决定换发九四年版火漆印,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九四年版火漆印中心为文物外销标识图案,与国家文物局即将颁发的全国文物外销商店统一定点标识图案一致。下方的编号A字头为文物经营单位的外销文物,B字头为私人携运出境文物,c字头为经依法批准的超限文物,适用于入境后复运出境的超限文物或经鉴定特别许可出境的超限低值文物。字母后面的数字为颁发记录号码,由颁发机关和海关存底备查。
  二、颁发对象:
  下列文物出境鉴定机构使用A字头火漆印标识:
  1、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北京站(代鉴内蒙古自冶区)
  2、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天津站
  3、同家文物出境鉴定上海站(代鉴江西省)
  4、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广东站(代鉴湖南省、广西自治区、海南省)
  5、国家文物出境鉴定辽宁站(代鉴吉林省、黑龙江省)
  6、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江苏站
  7、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浙江站
  8、国家文物出境鉴定福建站
  9、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安徽站
  10、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山东坫
  11、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南站
  12、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湖北站
  13、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代鉴西藏自治区)
  14、国家文物出境鉴定陕西站(代鉴甘肃、青海省,宁夏、新疆自治区)
  15、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北站
  16、国家文物出境鉴定云南站(代鉴贵州省)
  下列文物出境鉴定机构使用B字头火漆印标识:
  1、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北京站
  2、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天津站
  3、国家文物出境鉴定上海站
  4、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广东站
  5、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江苏站
  6、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浙江站
  7、国家文物出境鉴定福建站
  8、国家文物出境鉴定云南站
  使用C字头火漆印标识的文物出境鉴定机构另行审批。
  三、颁发手续:
  上述文物出境鉴定机构在今年九月一日至三十一日各派两名人员持介绍信到国家文物局,交回七七年版火漆印章,领取九四年版火漆印章。
  四、启用程序:
  1、自今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新旧印章并行过渡期。在一件文物上,七七年版和九四年版火漆印无论单独钤盖任一种还是共同钤盖,均为有效出境鉴定标识。
  2、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唯九四年版火漆印为有效出境鉴定标识, 七七年版火漆印作废。
  考虑到私人拥有文物的特殊情况,对极个别携带九四年十月一日前购买、又未及更换新版火漆印标识的文物出境,海关可凭七七年版火漆印标识及文物外销统一发货票或允许出口证明书验放。此款执行日期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新批准受理私人携运出境文物鉴定业务的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江苏站、浙江站、福建站和云南站,今年先进行准备工作,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启用B字头火漆印。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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