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江苏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特指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是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指定的代表国家行使文物进出境审核职能的行政执行类机构,现挂靠南京博物院,和南京博物院鉴定征集部一套人员,两块牌子联合办公。
有关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审核机构的性质和任务,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出境鉴定机构建设的通知》明确规定,各文物出境鉴定机构由国家文物局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定编,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后执行文物出境鉴定方面的国家行政职能。同时指出,“有关省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委托文物出境鉴定机构另外分别担负文物商店内销文物鉴定,馆藏文物鉴定,涉案文物的司法鉴定以及文物监管物品鉴定等工作,并可视不同工作范围使用相应的名称。
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江苏站的主要职责是接受国家文物局委托,承担文物进出境的审核许可事项,如私人携带文物出境的审核办理,私人携带文物入境、复出境的审核办理。并配合海关对查获的缉私文物进行品级鉴定。同时受江苏省文物局的委托,负责全省文物拍卖标的审核,馆藏文物定级确认和涉案文物的鉴定工作。此外,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江苏站还接受民间收藏中文物古玩的鉴定咨询。
|